沪松教人〔2010〕79号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本区教辅后勤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教辅后勤工作效率,节约教育成本,根据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对教育系统各单位申请2010年教辅后勤工作社会化服务通知如下:
一、岗位范围、录用条件
1、除有特别要求的教辅后勤岗位外,其余教辅后勤岗位全部实行社会化服务。
(1)教辅人员岗位:图书管理员(不含图书馆负责人)、教务员等。
(2)后勤人员岗位:保育员、营养员、水电木工、文印打字员、保洁工、保绿工、仓库保管、体育器材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
2、录用条件
(1)学校教辅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后勤岗位人员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无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
(2)保育员、营养员、电工等需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具有相关的职业技术等级证书。
二、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教育系统教辅后勤社会化服务所需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通过合法的劳务中介公司招聘、培训、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各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后勤社会化人员签定岗位协议,明确各自的义务与权利。
三、编制管理、资格审批
各单位在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内科学、合理地设置教辅后勤岗位及人员数,因岗设人。后勤社会化服务的人员占用事业编制数。经劳务公司招聘的人员必须经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同意后方可录用。如经审批的后勤社会化服务人员终止合同离岗,学校须重新申请,不得随意招人顶岗。
四、经费保障
教辅后勤工作社会化服务所需的经费由教育局按审核的标准拨付给各用人单位。
五、时间安排
1、各校于6月20前将材料交人事科审核,审核时应提交《2010年学校教辅后勤工作社会化服务申请表》,并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技能证书的复印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终止劳动合同。
2、通过审核的社会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于新学年开学时上岗。
附件:2010年学校教辅后勤工作社会化服务申请表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教辅后勤 社会化 通知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