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松教基〔2013〕28号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教委体〔2013〕20号)转发给你们,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预防工作
根据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增强紧迫感。各类学校(幼儿园)属人口高度集聚场所,尤其要重视春季流行性感冒等传染病特别是H7N9禽流感的预防,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制定防控工作预案,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
二、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
积极开展春季流行性感冒等传染病特别是H7N9禽流感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师生、家长了解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对疫情做到不恐慌,不漠视。
三、强化防范措施,阻断传播渠道
1、各校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校长(园长)是落实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晨检工作对于学校传染病预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旦发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等异常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督促家长和学生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
3、认真做好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工作。要严格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行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网络化管理和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因病缺课缺勤每日网络直报的通知》(沪教委体〔2010〕24号)和《松江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维稳及安全信息报送的通知》(沪松教办〔2011〕104号)文件要求执行。要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依法处置”的原则,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现象,确保紧急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
4、做好学校清洁卫生工作。要认真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公寓(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消毒与清洁卫生工作,消除可能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条件。近一段时间各学校要适当减少大型室内集会活动;要教育和提醒学生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减少疫情传播途径。
5、加强学校食堂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学生食堂卫生的管理监督,对所食禽、蛋类食物一定要煮熟煮透,防止病从口入,要重视学校饮用水的安全卫生,确保不发生食品和饮水卫生安全事故。
6、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要教育学生养成课间教室开窗通风的习惯,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培养学生养成勤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做好环境卫生和日常用品的消毒,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7、认真做好病情上报处置工作。在师生中一旦发现流行性感冒等传染病特别是H7N9禽流感(疑似)症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各中小学校第一时间报松江区教育局基教科邮箱: jjke@sjedu.cn,电话:37736351;幼儿园报松江区教育局托幼办邮箱:tyb@sjedu.cn,电话:37736343;职校报松江区教育局职成教科邮箱:zcjke@sjedu.cn,电话:37736340。并在第一时间报局办公室邮箱:bgs@sjedu.cn,电话:37736304。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
2013年4月7日
(共印5份)